山東出臺工會法援指導意見
職工、工會工作者和工會組織合法權益受損可獲無償法律服務
2015年12月14日14:42 來源:工人日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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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前, 山東省總工會與省司法廳、省律師協(xié)會聯(lián)合出臺《山東省工會法律援助指導意見》以及《關于成立山東省工會法律援助和服務律師團的決定》,并單獨下發(fā)《山東省工會法律援助實施辦法》,以進一步規(guī)范和加強工會法律援助工作,加大依法維權力度,更好地維護職工、工會工作者和工會組織的合法權益,構建和諧勞動關系。
據(jù)山東省總工會法律工作部負責人介紹,《意見》從工會法律援助的形式及范圍、體系、實效性等方面形成山東工會法律援助體系的總體框架結構!稕Q定》明確了職工法律援助和服務律師團的人員組成、管理、獎懲等內容!掇k法》對工會法律援助范圍及具體實施步驟等內容做出詳細規(guī)定,為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職工、工會工作者和工會組織提供無償法律服務。
《辦法》規(guī)定工會法律援助的范圍包括:勞動爭議案件,因勞動權益涉及的職工人身權、民主權、財產權受到侵犯的案件,工會工作者因履行職責合法權益受到侵犯的案件,工會組織合法權益受到侵犯的案件等。
《辦法》明確提出,農民工因請求支付勞動報酬或者工傷賠償申請工會法律援助,和職工因見義勇為行為導致民事權益受到損害申請工會法律援助的,要優(yōu)先提供法律援助。
《辦法》同時要求縣級以上地方工會設立工會法律援助機構,具備條件的鄉(xiāng)鎮(zhèn)(街道)、社區(qū)和大中型企業(yè)工會應當設立工會法律援助工作站,在同級工會領導下開展工作。
據(jù)了解,山東各級工會目前已從“山東省維護職工權益杰出律師”中選聘63名律師組成律師團,開展法律援助維權工作。(記者叢民)
(責編:閆妍、秦華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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